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

關於電瓶保養十大要領的商榷

         約將近20年前,曾有客戶要求我是否有簡易又明瞭的電動堆高機電池組的操作要領,以提供給他們作為電池操作維保的依據!我後來把它歸納為十點,名之為"電瓶保養十大要領"!同時,我也把它收納在影印本的銷售型錄中,並且也分享給某家電池貿易代理商參考(當時是很熟的朋友、且有銷售他們代理的歐規電池)。時至今日,他們銷售的電池都有貼上這一張維保標籤,其內容稍有更動,即第十點原為~遵照要領操作,電瓶如有異常,應立刻反應代理商或經銷商處理。小幅更動改為本公司處理,餘皆一字不改,內容如下圖片:


某家貿易商銷售的堆高機電池組所貼的維保標籤

         這十大要領在大部分的電池操作手冊都有提到,有的沒有,有的是我個人在當初還不太成熟的經驗中的一個分享,因為一直都有客戶問我關於第六與第八點的問題,為免觀念不清與錯誤的觀念誤導一直存在延續,因此,有必要在此澄清說明,以免誤人!以下就十大要領無爭議的略過,有問題的提出來討論:
1.第二點,電瓶容量不足一日工作須多次充電時,應先讓電瓶降溫(45度C)以下
      這點在實務操作上是很難做到,尤其是夏季作業時。須多次充電才能符合作業需求通常是~電池老化、容量衰減;操作頻率高無備用電池或備用電池不足作業需求;電池過放電產生的充電不足;電池組中有部分單槽電池故障等等。其實,當電池組顯示須多次充電或高溫狀態時,應速請高明的電池技師診治並提供解決方案。在這裡要強調的是,電池組要靈活的運用,當作業需求的成本強於電池壽命的購置成本時,電池組的操作溫度幾可不計。不過,有一點要提醒的是,高頻率操作的電池,寧可間歇性的多次充電也不要逾80%以上過放電之後再補充電。理由是,兩者高溫皆是必然,但是過放電之後的補充電,單槽電池的故障風險要比多次充電的狀況來的高!所以,在這種作業條件下,就不必太執宥於放電80%時(甚至以上的深層放電)再去充電!
2.第三點,電瓶溫度過高會嚴重影響電瓶壽命,超過50度C應停止操作讓電瓶降溫
       這點與實際操作環境不合,基本上高頻率操作的電池組在夏季一定超過且是必然、無法避免,應變之道是選購品質好耐高溫操作的電池組。要降溫很難,可能連電池組都無法充電。
3.第六點,每月至少實施均等充電一次,因充電時間較長,務必利用假日實施
        均等充電時機實際上是要靈活運用,本質上均等充電就是過充電~一種常規充電完成再延長時間的補充電,通常為放電量的120%。基本而言,日耗電池組容量50%以下且當日充電,都不做均等充電亦可;但是多日充電一次,直至放電到容量剩20%甚至以下時,至少每月均等充電 一次;日放電容量50%以上至80%或更多時,至少每二週均等充電一次。均等充電前,電池組應一併補水至標準液位再充電,才可避免電池高溫與極板腐蝕。常見錯誤的充電方式是~電池組容量足夠多日操作一定要等容量低於20%以下或重拖使用後才充電、把均等充電當普通充電用、不思冬夏日,補水時就做均等充電、隔日非假日電池組無足夠時間降溫做均等充電等等。
4.第八點,充電時電瓶箱蓋,液栓蓋全部打開,以利散熱降溫,尤其夏天及高頻率使用之電瓶
       這裡須要改正的是,液口栓蓋不要打開,理由是~防止不純物進入如粉塵雜質等,這往往會引起電池的自放電;避免酸霧積聚在電槽上,這也會產生外部短路與自放電。所以,充電時,液口栓蓋一定要蓋上,它本身即有通氣孔,要注意的是液口栓損壞應即時更新,可避免電池的故障。
        以上,幾點觀念的澄清希望有助於鉛動力電池維保觀念的提升,亦一併改正早期不成熟的經驗想法,這也是本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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