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

PBX倍力電池再生修復劑的應用

*參考PBR的應用、自2016.12.01起統一產品名稱為PBR

.應用範圍:傳統富液式加水鉛蓄電池,如汽車起動電池,EB/Deep Cycle深循環放電型動力電池,電動堆高機電氣車用動力電池等再生修復用。

    1.汽車起動電池:電池貿易代理商,經銷商等濕式或乾式即用型電池長期庫存的硫酸鉛化。
    2.EB/Deep Cycle深循環型動力電池:電池貿易代理商,設備維護商等電池長期庫存久放失水硫化。
    3.電動堆高機等電氣車用動力電池:電池貿易代理商,外匯中古車進口商、出租業等電池長期久放或難以充電、一般客戶電池使用不當~電池失水(極板未乾燥)、補液不當(加酸硫化)、嚴重過放電或比重偏低無法回充、單電池比重偏低在0.05以內的維修等。

二.再生條件:

    1.使用中電池組比重誤差在0.05以內。

    2.電解液無混濁現象~呈褐紅色或灰黑色。
    3.電極板無斷裂變形、活性物質析出結塊呈泡棉狀的現象。
    4.電池槽無膨脹變形或破裂。
    5.電解液無缺失呈現乾燥現象。
    6.不限年份,視電池品質狀態,檢測狀況而定。

三.再生添加量:  

     1.汽車起動電池:為容量每AH/20HRx0.2ml(1局孔2V)x6局孔=總量或每AH/5HRx0.3ml(1局孔2V)x6局孔=總量。
     2.EB/Deep Cycle深循環型電池:為容量每AH/20HRx0.4ml(1局孔2V)x(3、4、6)局孔=總量或每AH/5HRx0.5mlx(3、4、6)局孔=總量。
     3.電動堆高機等電氣車用動力電池:為容量每AH/5HRx0.5~0.6ml,例48V/400AH/5HR再生劑添加量即為0.5mlx400x24局=4800ml或0.6mlx400x24局=5760ml。

四.再生方法:

     1.按照指示的添加量添加PBX,不足補水至標準液位。

     2.以容量的1.5%(夏天)~2%(冬天)的電流充電80(2%)小時~100(1.5%)小時或更多。
     3.在此充電期間至少實施3~5次電池容量的20%~50%的大電流放電為期5~10分鐘。
     4.再生充放電循環期間溫度必須控制在45度C以下。
     5.再生充放電循環完成,再以一般常規的自動充電方式操作即可。
     6.遵照要領操作,可避免浪費,提高再生成功機率。


20公升包裝
1公升包裝
5公升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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