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 星期二

PBR倍力電池再生修復劑的應用

一.應用範圍:使用中的傳統富液式加水鉛蓄電池
    1.汽車起動電池
    2.EB/Deep Cycle深循環型動力電池~電動板車、電動掃洗地機、高空作業車、高爾夫球車等。
    3.Traction Battery電氣車用動力電池~電動堆高機、電動板車、檢料機、機關車--等等。

二.養生時機:
    1.每年添加1~2次
    2.汽車於長距離行駛前添加。
    3.深循環型動力電池於充電前液位低下時添加。
    4.代替蒸馏水或純水添加,不足再補純水。

三.再生條件:
    1.電池比重必須均勻在1.200以上,電池間比重誤差在0.05以內。
    2.電解液無混濁現象,呈褐紅色或灰黑色。
    3.電極板無斷裂。
    4.電池槽無膨脹變形。
    5.電解液無缺失致極板暴露空氣呈現乾涸現象。
    6.汽車或EB/Deep Cycle深循環型動力電池等1~3年內,電動堆高機等電氣車用動力電池3~6年內(視電池品質、使用頻率及檢測狀況而定)。

四.養生/再生添加量:
    1.汽車起動電池的容量每AH/20HR x 0.1ml~0.2ml(1局孔2V)總量即再x6局孔或每AH/5HR x 0.2ml~0.3ml(1局孔2V)總量即再 x 6局孔。
    2.EB/Deep Cycle深循環型動力電池的容量每AH/20HR x 0.3ml~0.4ml(1局孔/2V)或每AH/5HR x 0.4ml~0.5ml(1局孔/2V)總量即為各局孔數之和。
    3.電動堆高機等電氣車用動力電池每AH/5HR x 0.5ml~0.6ml(1局孔/2V)為單電池添加量。

    *以上為再生添加量,養生添加量則減半。(有效的經濟用量是再生與養生添加量各再減半仍可達到效果)
    *注意:謹慎添加、多加無益!

五.養生方法:
    添加完PBR後以均等充電或自動充電完之後再使用調整型充電器,以容量的1.5%~2%的電流再補充電10小時

六.再生方式:
    1.以自動充電機將電池充飽電,檢測電池電壓比重,異常電池先篩檢出斷路跨接。
    2.以容量20%的電流負載放電至終止電壓每局1.750V/Cell(48V即為42V有故障電池扣除),或者是將電池放電至電量表顯示的最後一格綠燈接近顯示紅燈位置(即容量在0~20%之間),並記錄放電時間、電壓、比重與溫度。
    3.按照上列指示量添加PBR,不足再補純水(以液位低下時再生,避免液位太高抽液之麻煩)。
    4.添加後以自動充電機均等充電,直至充飽自動斷電後,再以可調式充電器以容量1.5%(夏天)的電流充電20~30小時;或以容量2%的電流充電15~20小時(此方法適用無單電池故障,現場維修再生)。
    5.或添加後以可調整型充電器及定電流充電機,以容量的1.5%電流充電100小時或以容量的2%電流充電80小時,期間以電池容量的20%~50%的大電流放電3~5次,每次約5~10分鐘(此方法廠內廠外皆適合,但至少須準備可調式充電器與機械式放電器)。
    6.如有單電池故障跨接或是再生後根據放電紀錄有單電池低於平均值20%以上(5小時率放電1小時)必須抽換或熔接相等容量中古電池,各電池間容量誤差以5%以內為最佳,最好是不超過10%為原則。 
    7.電池再生完成如欲了解再生成效,再生前後必須詳實記錄電壓、比重、溫度、電流、時間等。此紀錄表可參考~TGB電氣車用動力電池組充放電檢測紀錄表


*以自動充電機均等充電方式的再生,應先將電池降溫至35度C始可充電;以調整型或定電流1.5%~2%電流充電溫度須控制在45度C以下。無論如何,再生修復期間電解液溫度不可超過45度C,如果超過應暫停充電降溫或電流減半始能繼續再生充電作業。




20公升包裝
1公升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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