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動力鉛蓄電池組的再生修復方法(PBR專用)



1.應用範圍:如電動堆高機.電動板車.檢料機.大型電動掃洗地機.曳引車.機關車   2V動力用鉛蓄電池.


 2.電池再生修復基本條件:

①必須為傳統富液式加水鉛蓄電池
②電解液比重必須均勻,各局孔誤差在0.05以內
③電解液無混濁現象,呈褐紅色或灰黑色
④電極()無斷裂
⑤電池槽無膨脹變形
⑥電解液無缺失現象(極板乾涸暴露空氣中)
3~6年內使用中的電池組,容量約50~60%以上(視電池品質使用頻率及狀況而定)


 3.電池再生修復方式:

將電池放電至每單局電池負載電壓為1.75V/cell24V電池為21V,48V電池為42V(約電量表   顯示0~20%之間)或是開路電壓各為24V48V,比重約為1.150以下
添加倍力PBR電池再生修復劑:電池液位低下時直接添加PBR電池再生修復劑,不足部分補充蒸餾水或純水,液位太滿時則須抽出部分酸液再添加,添加量為電池容量AH/5HRAHx0.6mℓ,例電動堆高機電池組規格為48V/ 400AH/5HR,整組電池添加量即0.6mℓx400=240mℓ(1局電池添加量)240mℓx24(cell)=5760mℓ(48V整組添加量)
③添加後以自動充電機充飽電再以調整型充電器設定電流為電池容量的1.5%~2%補充電20(2%)~30(1.5%)小時
④或添加後使用電池維保充電機以電池容量AH/5HR設定1.5%~2%的充電電流再生充電,48V/400AH/5HR電池組再生充電電流設定即為400x0.015= 6A再生循環充電時間設定為80(2%)~100(1.5%)小時
最佳的再生方式是在再生充電過程中實施3~5次約0.3~0.5c即容量30~50 %的大電流放電,每次約5~10分鐘
動力型產業鉛蓄電池再生效果的顯現,再生基本條件的判定至為重要,原則上容量可提升20%或以上,時程約需7~30()的充放電循環


※注意:
1.電池再生修復過程電解液溫度必須控制在45以下,溫度超過須暫停再生充電作,待降溫或充電電流減半始能作業
2.正常的再生充電作業充電量必須為放電量的150%以上,長期久放過放電或是嚴重充電不足再生充電量甚至要200%,或經過幾次充放電容量才會提升
3.PBR有效經濟用量為標準量減半,可分2次再生充放電流程添加,如第一次用量0.3ml/AH自覺滿意、可不用再加第2次
4.電池再生前請先詳細閱讀技術資料,謹慎添加、多加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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