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使用中的動力鉛蓄電池組過放電的再生修復

一.使用中動力電池過放電的型態:

1.電池組因使用頻率高容量不足使用經常性的過度放電:
以日系電池充電系統言~經常性的逾80%深度放電致使正極板活性物質析出在負極板上緣結塊成泡棉狀易形成短路,嚴重者極板膨脹變形;另一狀況是使用量少,卻常用到沒電重拖使用才充電致使正負極板硫化、加上沒有均等充電或很少實施以致比重下降容量變小;第3種狀況常與第1種相伴而生是極板硫化充電熱量累積形成的熱失控---過放與過充之惡性循環電解液混濁呈褐色。
以歐系電池Wa充電方式而言~因經常性的深度放電逾80%容量致極板硫化形成阻抗、充電電流變小、比重下降容量變少;更嚴重一點的是硫化愈趨嚴重極板毛細孔阻塞,充電時酸液還原困難氣泡變大、液位上升電解液溢出、比重容量更低;最嚴重的的是因硫化產生的熱失控伴隨高溫與過充電流、酸液持續溢出、補水頻率劇增、電池有失水可能、電池膨脹變形、形成過充與過放之惡性循環。

2.乾式即用型電池組因庫存過久初充電不足所形成的過放電:初始比重正常或稍高,一段時間後常高於標準值0.02-0.04或以上 ~主要原因是即用型電池因庫存久,高溫潮溼產生硫酸鉛化,超過1年以上的電池有時很難還原,雖然充電比重已經達到標準,但不代表極板已還原乾淨,極板之一部分是過度活化電解液被還原形成過充電,另一部分的極板因硫酸鉛化無法被還原而失去了容量,溫度與充電電壓則是觀察指標。初充電不足如極板無法還原乾淨,將形成電池之癌---電池如使用頻率高有過放電的風險,因接近放電完比重還很高顯示有電的假象,且電池局部發熱不易降溫在充電過程中熱量的蓄積易造成熱失控,因高溫硫酸鉛化以倍率進行、充電亦缺乏效率呈現過充電狀態。此種電池病因初以電池硫化初充電不足、後以高比重有容量的假象形成過放電、最終併發硫化、高溫、過充、過放之惡性循環。


3.濕式已化成的電池組因庫存過久、補充電不足、調整比重替代容量型的過度放電:

此種因庫存過久硫酸鉛化的電池因補充電亦無法還原電解質,在無對策的情況下只能加酸調整比重,於是硫化的極板部分將喪失了容量,初始客戶難以察覺,因酸補足了容量的缺額,但是1-3年後硫化的部分本來已無容量,而極板正常的部分將因活性物質的損耗漸喪失了容量,雖然有正常或較高的比重卻無法實質反應到容量,所以當容量不足以作業需求時勢必走上過放電與過充電之惡性循環。

二.使用中的電池組過放電可以再生機率較高的電池狀態:


1.日系電池組使用頻率低、常過放電重拖使用、多日才充電的電池組、比重皆在1.200以上,8年以內,電解液清澈可以再生,另詳再生條件。

2.因充電機缺相或故障的日系電池組因充電不足所形成的過放電可以再生。
3.日系電池組在夏季任何時間充放電溫度皆不超過50度C以上且符合再生修復條件,可以再生。
4.上述的日系電池過放電型態如經放電測試單局終止電壓誤差皆在0.05V以內且皆符合再生修復條件,可以再生。
5. 使用Wa充電機型的歐系電池組除非電池膨脹變形、失水極板暴露乾燥,比重參差不齊外,皆可再生。
6.使用年份尚新、然比重過低無法判斷再生機率,可先以容量2%的充電電流至少充電60~70小時,靜置12小時以上35度C以下,觀察比重變化並做紀錄後以0.2C即容量20%的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1.75V/Cell(48V電池組電壓即為1.75x24=42V),紀錄放電時間並核對比重,如比重低於1.130以下甚至無比重但電壓高於1.750V以上,此電池可再生,這裡可再生的意思是比重很低甚至無比重但是電壓高意味著尚有活性物質只是缺少酸無法作用,將酸還原便可提升電池容量。

*日系美系動力電池放電終止電壓為1.750V/CELL,歐系為1.700V/CELL。

三.使用中的電池組過放電的再生修復方法:


1.使用中過放電電池的再生修復,請使用PBR再生修復劑,參閱"動力鉛蓄電池的再生修復方法(PBR專用)"。

2.上列電池過放電狀態較嚴重者,如有失水可能、比重偏低或落差較大、高溫硫化嚴重者皆可使用PBX的再生修復方式。
3.電池過放電的再生修復方法,實際上再生修復前的診斷最為重要,謹慎評估分析病因了解癥結所在,才能對症下藥。



電池組長期久放過度放電部分電池嚴重硫酸鉛化極板毛細孔阻塞,充電末期因氣泡變大液位升高的現象














2016年6月25日 星期六

電池電解液在充電中經常性的溢出之原因與結果

ㄧ.電池電解液在充電中經常溢出的原因: 



在這裡先排除歐規電池液口栓無浮筒設計以致補水太滿溢出,或是有浮筒設計與韓國GLOBAL電池一樣因設計不良,導致補水時及充電完因液位過高而溢出, 這是電池本身設計的問題加上操作者的一點粗心所造成的。本文討論的重點是設備銷售廠商及其客戶消費者至今仍搞不懂的原因癥結所在~此種狀況常發生在歐系電池設備,日系鮮少發生。
1.充電機配置不當
高頻率操作環境~意指2班及3班作業一組電池會逾放電量80%以上,必須準備備用電池組才足工作需求。同時,充電機型必須符合DIN標準,通常是使用WoWa特性充電機快則7.5小時可充飽電慢則依充電機大小可10小時或12小時充飽,如果選擇Wa特性充電機快則10小時慢則12~14小時,從這裡可想而知如果一組電池只能使用8小時或10小時根本來不及充電,何況過放電時充電時間更久。
*關於歐系電池組充電機的配置另詳"歐系動力鉛蓄電池充電機的規範與應用"。
2.電池組過度放電:
電池組過度放電的原因肇因於充電機配置不當或備用電池不足及電池新舊交替銜接不上所致,總括來說充電機配置不當所造成的充電不足與備用電池不足作業需求所形成的過放電互為助勢惡化~因充電不足兩極板硫酸鉛沒有電解還原,比重降低容量變小;因過放電硫酸鉛增生內阻變大導致充電更加困難硫酸鉛結晶更難溶解,比重是持續降低,容量變少自然可知。而兩極板毛細孔因硫酸鉛化形成阻塞層致使酸液滲透困難,導致充電時電解液氣泡變大、液位上升使酸液溢出,電池惡性循環更加擴大。


二.電池電解液在充電中經常溢出的結果:


1.電解液比重持續探底:
因充電不足與過放電所致的極板硫酸鉛化在無對策的改善情況下,每次的充電都將使電解液流失,反覆的補水最終電解液將無比重。
2.過放電與過充電的惡性循環:
嚴格來說是充電不足為因,過放電與過充電為果,再加漏液形成短路自放電的循環惡果,歐系Wa型充電機不像日系準定電壓充電模式沒有充電不足的問題(故障例外),當充電不足與過放電所形成的硫酸鉛化使內阻變大在充電過程形成反應熱,實際容量已變小,但因熱量的累積造成電池溫度和充電電流同時上升,嚴重者導致電池膨脹變形。而電池過充電與高溫又使硫酸鉛化以倍率加速進行,電池耗水量更趨嚴重,充一次電甚至補一次水亦有失水可能,更甚者因高溫失水電池短路爆炸。
3.電解液溢出的外部風險:
電解液溢出如未清除稀釋,除提高電池短路自放電及爆炸的風險外,如沉積在底部將使電池高低落差相互拉扯,若積蓄於電池間隙當酸液固化後,膨脹將使電池擠壓變形內部形成短路。
4.電池組容量持續減少,終至無法使用:
因充電不足硫化、過放電硫化、電解液流失、硫化產生熱反應伴隨的過充電是相互加乘的惡性循環,雖是1~2年的電池組亦有報廢的可能,不要妄圖調整比重,將使電池增溫、增加爆炸的風險,道理簡單將問題回溯,恢復電池本來狀態這就是倍力電池再生的任務。




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

動力鉛蓄電池組過放電的原因與結果

一.電池組過放電的原因:

1.電池組長期久放未充電無比重。
2.電池組深度放電逾80%容量放置過久未充電。
3.經常性的深度放電逾80%容量。
4.充電機配置太小致充電不足,無法滿足工作負荷形成電池組過放電。
5.電池組配置太小或無備用電池,經常性逾80%放電量重拖使用。
6.三班操作歐系電池組充電機配置錯誤~用Wa充電機型致電池充電不足容量下降形成過放電的惡性循環(應使用WoWa充電機型)。
7.充電機故障或AC電源缺向致電池充電不足不敷使用,促使電池過度放電重拖使用。
8.保養失當漏液積酸結晶固化,電池與鐵箱形成短路放電狀態。
9.代理商電池初充電不足,容量不足以提供負荷使用。
10.電池代理商不道德,電池容量以小標大形成過充與過放之惡性循環。
11.電池品質差自放電率高亦易形成過放電。

二.電池組過放電的結果:

     正負極板皆形成不導電硫酸鉛結晶,在極板形成阻塞層內阻變大,電解液比重偏低容量變小,依其輕重程度所造成的結果~

1.長期久放未充電致極板形成白色狀硫酸鉛結晶,電解液將無法還原,容量不能恢復只有報廢一途(若是較新的電池呈現此種狀態使用PBX再生修復劑尚有修復的可能)。
2.電池組放電後久放或長期放置不充電,輕症者亦會造成電解液比重不一容量下降且不均,再形成過充與過放之惡性循環。
3.使用中的電池組經常性的逾放電量80%以上,電池內部極板群將形成兩個世界,一為硫酸鉛化的極板阻抗變大形成熱源沒有容量且加速硫化結晶增生,一為正常的極板則接受了過多的充電量形成過充硫化更加嚴重、加以活性物質的崩解自放電率更形提高,此一惡性循環將使容量快速遞減且單局電池將斷續的故障。
4.使用歐系Wa型充電機充電的歐系電池組無論是一班或三班操作,若是經常性的逾80%放電量,將因電池硫酸鉛化內阻變大充電電流變小, 致使電池比重越來越低容量下降作業時間更是不敷使用,更嚴重的是硫酸鉛化形成的阻塞層將使充電末期產生的氣泡變大,造成液位上升溢出液口栓增加了電池短路自放電的風險,不僅如此當電池操作時液位下降又有電池失水極板暴露空氣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日復一日的發生比重越來越低容量相對的急速減少,而終至無法使用。
5.以使用日本準定電壓系統充電機而言,電池組經常性逾80%放電量所造成硫酸鉛化的嚴重程度低於歐系Wa型充電機 ,原因在於定電壓之故初始有較大的電流不致於充電不足,不像歐系Wa型充電機所造成的比重容量持續性的下降酸液溢出的問題,然而過放電所造成硫酸鉛化大電流並不能完全電解還原,相反的因為阻抗產生溫升使硫化更為嚴重,因此日系電池過放電所造成的結果是硫化與極板的膨脹變形正極板活性物質脫落積集於負極板上緣成泡棉狀,更甚者是組成負極板材料的乙炔黑和石墨析出,使電解液呈灰黑色形成自放電與短路,如果品質好結構夠堅固則上述情況不會發生但是會形成過充電,管狀型正極板將屈張變形活性物質二氧化鉛析出呈褐色形成自放電、更嚴重鉛心折損、護持的玻璃纖維棉破裂,容量將喪失無法回復且易造成短路。所以以電池組過放電的結果而論日系電池組較不易察覺、等到容量急速縮減時,已難以修復。



電池組長期久放過度放電嚴重硫酸鉛化極板毛細孔阻塞,充電末期部分電池氣泡變大液位上升的現象









































                                            

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動力鉛蓄電池組的養生維護方法(PBR專用)

1.應用範圍:如電動堆高機.電動板車.檢料機.大型電動掃洗地機.曳引車.機關車
  2V動力用鉛蓄電池。

2.養生維護間隔時間:每年添加1~2次。

3.倍力PBR養生維護添加量:為電池容量AH/5HRAH添加0.1ml~0.2ml,依電池()新舊酌量添加,2年以內添加0.1ml2年以上添加0.2ml 例電動堆高機規格為48V/400AH/5HR,使用已超過3年所以整組添加量即0.2mlx400=80m(1 2V電池添加量)80mlx24(cell)=1920ml(48V整組電池添加量)

4.添加時機:電池液位低下時,於電池充電前代替蒸餾水或純水添加,不足再補水後以均等充電完成即可;亦可視需要一般普通充電後,再以維保充電器用容量1.5%~2%的電流再充電至少10小時以上(尤其是以歐系充電機所充電之歐系電池組)

5.最佳的養生維護方式:添加完倍力PBR養生維護劑後再使用電池維保充電機以電池容量AH/5HR2%定電流充電20~60小時以上,例電動堆高機電池組規格為48V/400AH/5HR,充電電流即為400x0.02=8(A),充電時間設定為50~60小時,養生維護時間的長短可視電池容量飽和狀態酌以增減。



     項目

範例

單局電池電壓*

單局電池比重

養生維護充電時間

1

2.10V以上

1.250以上/20

10~20小時或以上

2

2.05V以上

1.200以上/20

30~40小時或以上

3

2.00V以上

1.150以上/20


50~60小時或以上

4

2.00V以下

1.150以下/20

60~70小時

 


  
    *48V電池即有24(cell)電池其總電壓為2Vx24,以範例 2為例其總電壓為2.05x24=49.20V,如為24V電池其總電壓則為2.05Vx12=24.60V依此類推。

  電池養生維護充電電解液溫度須控制在45以下,溫度超過須暫停充電作業或充電電流減半始能作業。
      *養生維護經濟添加量可視電池新舊自由減半添加仍然有效!



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動力鉛蓄電池組的再生修復方法(PBR專用)



1.應用範圍:如電動堆高機.電動板車.檢料機.大型電動掃洗地機.曳引車.機關車   2V動力用鉛蓄電池.


 2.電池再生修復基本條件:

①必須為傳統富液式加水鉛蓄電池
②電解液比重必須均勻,各局孔誤差在0.05以內
③電解液無混濁現象,呈褐紅色或灰黑色
④電極()無斷裂
⑤電池槽無膨脹變形
⑥電解液無缺失現象(極板乾涸暴露空氣中)
3~6年內使用中的電池組,容量約50~60%以上(視電池品質使用頻率及狀況而定)


 3.電池再生修復方式:

將電池放電至每單局電池負載電壓為1.75V/cell24V電池為21V,48V電池為42V(約電量表   顯示0~20%之間)或是開路電壓各為24V48V,比重約為1.150以下
添加倍力PBR電池再生修復劑:電池液位低下時直接添加PBR電池再生修復劑,不足部分補充蒸餾水或純水,液位太滿時則須抽出部分酸液再添加,添加量為電池容量AH/5HRAHx0.6mℓ,例電動堆高機電池組規格為48V/ 400AH/5HR,整組電池添加量即0.6mℓx400=240mℓ(1局電池添加量)240mℓx24(cell)=5760mℓ(48V整組添加量)
③添加後以自動充電機充飽電再以調整型充電器設定電流為電池容量的1.5%~2%補充電20(2%)~30(1.5%)小時
④或添加後使用電池維保充電機以電池容量AH/5HR設定1.5%~2%的充電電流再生充電,48V/400AH/5HR電池組再生充電電流設定即為400x0.015= 6A再生循環充電時間設定為80(2%)~100(1.5%)小時
最佳的再生方式是在再生充電過程中實施3~5次約0.3~0.5c即容量30~50 %的大電流放電,每次約5~10分鐘
動力型產業鉛蓄電池再生效果的顯現,再生基本條件的判定至為重要,原則上容量可提升20%或以上,時程約需7~30()的充放電循環


※注意:
1.電池再生修復過程電解液溫度必須控制在45以下,溫度超過須暫停再生充電作,待降溫或充電電流減半始能作業
2.正常的再生充電作業充電量必須為放電量的150%以上,長期久放過放電或是嚴重充電不足再生充電量甚至要200%,或經過幾次充放電容量才會提升
3.PBR有效經濟用量為標準量減半,可分2次再生充放電流程添加,如第一次用量0.3ml/AH自覺滿意、可不用再加第2次
4.電池再生前請先詳細閱讀技術資料,謹慎添加、多加無益

2016年6月10日 星期五

動力鉛蓄電池組過充電的再生修復

 一.電池過充電再生的幾個重要觀念:


1.電池高溫不降:高溫造成硫酸鉛化(每上升5度C以倍速進行)意思是部分極板硬化形成阻塞層無法還原為電解液,而大部分極板持續因高電流或不中斷電流的激活攪動導致活性物質的鬆弛分解(尤其正極板最為嚴重)。因電池高溫不立即處理導致的結果是---硫化的極板持續擴大體積膨脹,未硫化部分過電流的攪動更為嚴重二氧化鉛粉飄遊於電解液中又形成了電池的自放電。
2.比重居高不下:比重通常可高達1.320以上意思是容量可達120%以上,對電池無概念的人還以為電池很好用,殊不知已邁入電池癌症一期的階段,過高的電流造成了極板活性物質的崩解,亦促成了硫酸的析出比重的不斷提升,所以雖然有部分電池硫化失去了容量而過度活化高比重的極板則填補了此一空缺,使用者不察,實際上電池已邁死亡之路。
3. 電池容量100%為何還要再生:依經驗過充電的電池壽命約1~3年期間單電池故障更換頻繁,有病不醫 更待何時,操作者認為容量作業時間足,其實不然是誤把電池壽命換取容量,原因在於已硫化的極板已無容量同時變成電池的癌細胞,過度活化的極板將替代全部的工作。因此再生對電池的意義就是將過度活化的極板工作減量(降低比重),已形成癌細胞的硫酸鉛化極板消除還原恢復活性。如果再生前電池容量已降至80%,這意味著硫化的極板更加鞏固,過度活化的極板更加透支,此期再生是機率再生 ,意思是無法完全除硫化但可能控制病情繼續惡化。如果整體容量降至80%以下至60%之間而單電池間容量誤差在30%以上,再生已不可能,因極板硫化硬化的電池已不單是硫酸鉛化的單純問題,包括結構的崩解、活性物質的喪失、自放電率提高及持續高溫的惡性循環,最後電池將因不平衡故障此起彼落,陷入維修或更新的兩難之境。


二.電池組過充電再生的程序:


1.依據查 、聽、觀、測、修要領確立症狀病情。
2.以自動充電機充飽電並靜置電池降至30度C以下或12小時以上(至少不高於室溫同時溫度計持續置於中心位置 )。
3.準備電池組測試紀錄表並先記錄電池總開路電壓、溫度、各單局電壓與比重。
4.以自動放電機或機械式放電器以0.2C(容量的20%)電流放電,每小時紀錄一次放電總電壓各單局電壓(小數點第三位)及溫度同時不定時量測電壓變化。
5.放電至終止電壓1.750V/cell(歐規1.700V)即48V為42V、24V為21V,記錄電壓、比重、溫度並試算各單局電池容量。
6.資料判讀①放電4小時以上(容量80%以上)各單局電壓差在0.10V以內可再生,但最低電壓不得低於1.700V。②如前如有數局電壓差高於0.10V以上而不超過0.15V(容量約相差20%)亦可機率再生③如前如有數局電壓差超過0.15V以上亦可機率再生,而再生後容量相差20%以上的電池可能要抽換。④放電3小時以上(容量60%以上)各單局電壓差在0.10V以內可機率再生,但最低電壓不得低於1.700V。⑤如前④如有數局電壓差在0.10V以上亦可機率再生,而再生後容量相差10~20%的電池視須要更換。⑥放電2.5小時以上(容量50%以上)各單局電壓差在0.05V以內可嘗試機率再生。其他條件不建議再生修復。



三.電池組再生修復的方法:



1.通過初期的再生檢驗程序確立此組電池的再生成功率。
2.將已放電的電池組電解液抽乾至極板上緣,添加PBX電池再生修復劑每AH添加0.6ml(例48V/400AH添加量為0.6mlx400=240ml/單局x24局=5760ml)添加後再補純水至液口栓上限刻度。
3.以容量1.5%(夏天)~2%(冬天)的定電流充電,時間為100小時(1.5%)~80小時(2%)期間實施3~5次以0.2C(容量的20%)~0.5C(容量的50%)大電流放電為期5~10分鐘。(此方案最佳)
4.或以自動充電機充完電待溫度降至45度C以下,再以微調型充電器設定1.5%~2%的電流充電25小時(2%)~35小時(1.5%),期間電解液溫度須控制在45度C以下,超過須暫停充電或電流減半。
5.再生充電作業完成將電池靜置至30度C以下或12小時以上(至少不高於室溫)。
6.準備電池組測試記錄表並先記錄電池開路電壓、溫度、單局電壓與比重。
7.以自動放電機或機械式放電器以0.2C(容量20%)定電流放電,每小時記錄一次放電總電壓各單局電壓(小數點第三位)及溫度同時不定時量測電壓變化。
8.放電至總終止電壓48V為42V如上說明方法,紀錄電壓、比重、溫度並試算各單局電池容量。
9.基本上再生修復完比重還會再飆升,檢視各單電池在放電過程中電壓與比重容量之間的關係變化,比重與電壓如呈一 致性的遞減且平均,視須要仍將極板上之電解液抽乾再補純水自動充電機充電,如放電完比重低於1.150或是放電前比重低於1.280電解液則不須變動。
10.充電完成再檢測比重必須與溫度相校正,比重必須調整至標準再-0.01之間,這意味著再生完比重還有昇高的可能,原因在於硫化極板的還原,再經過一 次放電檢驗再回復充電做最後一次的比重檢驗調整,保持標準比重至-0.010之間此時再生完成。
11.接續第8項檢查放電各項紀錄如有單電池較其它電池少放電1小時即容量相差20%,此電池充飽電比重仍可達1.280以上,放完電比重仍達1.150以上這顯示極板已嚴重硫化無法電解還原,空有酸液沒有足夠的活性物質與之作用,這個電池就必須要抽換。
12.接續第8項檢查如有電池較差相差放電容量10%以內,如充飽電比重低於標準值可將其調整,若是全部皆超過標準值較低者調至標準,較高者可調至標準以下-0.010多少拉近一點差距,再生完成亦要交代操作者不可做80%以上的深度放電,如此才可避免較低容量電池尚未完全活化之前再度過放電,形成電池間的不平衡造成過充與過放的惡性循環。




電池組過充電液口栓呈現褐紅色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機關車動力鉛蓄電池組入廠再生一景影片






1.日本KOBE / VSC12 / 96V / 516AH 補液錯誤,無法正常蓄電。
2.添加PBX電池再生修復劑,因狀況嚴重再生為期超過1個月。
3.再生前容量為17%,再生後容量為53%。

鉛蓄電池(組)過充電的現象與原因



一. 鉛蓄電池過充電的現象:
   1.高溫耗水多補水頻率高(有失水可能如圖中)。
   2.充電末期有強烈刺鼻味
   3.充電末期氣體揮發旺盛
   4.液口栓呈褐紅色伴有二氧化鉛微粒。(圖上)
   5.初期比重平均偏高(1.300以上),操作
     時間長覺得好用;中期電池比重大部分        
     皆達1.320以上,少部分低於  1.280以下
     操作時間不覺得有差,直至低於1.240
     以下操作時間明顯縮短;末期比重嚴重
     參差不齊,電池操作時間快速縮短,電
     池冒煙接二連三。
    *下圖上2只為使用7年正常電池的液口酸,
      下2只使用約3年的電池液口酸已變褐紅
      色。
    *電池組如品質不錯,當長期整組過充電時
      亦可能呈現高溫高比重,卻是低容量的情
      況。


二.鉛蓄電池過充電的原因:
     1.充電機配置不當,輸出過大。
     2.電池組配置過小,電流過大
     3.電池品質差內阻大不平均
     4.乾式即用型電池庫存太久,硫化容量不均
        內阻各異,初充電不完全容量高者過充電,
        容量低者亦是過充。
     5.操作者充電錯誤,均等充電過於頻繁。
     6.電池組初充電品管不佳充電不完全或不平均。




                                                                      

2016年6月5日 星期日

動力鉛蓄電池(組)再生修復診斷要領

電動堆高機鉛蓄電池(組)的再生基本上以再生修復時機及條件為基準輔以詳實的查、聽、觀、測等依據作為再生修復電池(組)容量回復能力及成功率的綜合指標,掌握關鍵密碼病歷資料才能如實診斷病情對症下藥。

1.電池製造廠產地來源。

           電池銷售廠商。

            電池組裝充電方式。

           電池使用起始年份。

           電池是否曾經維修。

           充電機是否曾經故障。

 2.操作者使用狀況。          

            有無備用電池組 一班或多班作業。

            電池容量是否足夠使用而不過放電。

            操作者保養充電方式。
 3.:電池操作環境---溫度,粉塵,室內或室外操作。

            操作負荷---設備荷載重量,舉升高度,行走距離。

            充電機配置是否適當標準。

            電池外觀是否膨脹變形,液栓蓋是否變色(形)。

            電解液是否清澈,非褐紅色或灰黑色。
            極板是否膨脹變形,活性物質是否析出結塊。            

 4.:充電機與電池組充放電功能是否正常。

            各單體電池比重溫度差異值。

            充飽電至電池組檢測電壓比重時之電容量、比重、操作時數比。

            負載放電測試單體電池是否故障立即檢出。
            充飽電至放電終止電壓前比重與電壓之對比關係。
 5.修:掌握電池再生修復高成功率的三大關鍵
           ①電池自生產至組裝充電再由銷售商販賣至客戶使用者端此一過程之電池的品質驗
            證。
           ②電池自使用者端之操作環境,使用頻率與操作保養者的專業水平之詳實查核。
           ③電池之組合結構電槽、極板、電解液與電壓、容量顯現之電池狀態必須與上二項互
             為參考辯證-----三者合一,一而為三,互為因果。




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動力用鉛蓄電池組使用中2V單局電池的再生修復方法

1.單局2V電池的再生修復-1

   (1)故障電池標記:

     以自動充電機將電池組充飽電後測量比重(注意溫度的換算與液位高低),單局電池比重與整體電池比重誤差在0.05以內為有效再生機率,在0.08以內為機率再生,而在0.08以上為無效再生(再生之成功機率與電池品質、使用頻率、保養狀況而定)。測量後將比重異常的電池先行標記。

   (2)添加PBR或PBX再生修復劑:

將電池組操作放電至電量表的2/10格或1/5格綠燈,選用PBR或PBX依規定的添加量注入有標記的單局或多局相串聯隔鄰的電池(如為多局跳躍式不相隔鄰的電池請接續再生修復~2),添加完後以自動充電機 的均等充電充飽電,然後檢查比重,如仍未到達標準比重,再以維保充電器用電池容量2%的電流針對單局或多局相鄰有標記的異常電池繼續補充電。其充電時間以比重每相差0.01 時增加充電時間4~5小時。例比重相差0.03 時維保充電時間即為12~15小時或以上,完成後操作使用即以常規的充電方式即可。


2.單局2V電池的再生修復-2

在多局不相隔鄰跳躍式的電池組合中添加完倍力後以自動充電機實施均等充電,完成後檢測比重如未仍達到標準時,再以維保充電器用電池容量1%~1.5% 的定電流整組充電,時間為比重每相差0.01 時增加充電時間6小時(1.5%)~10小時(1%)。例多局電池中之最低比重在均等充電完成後與標準比重相差為0.04 時,所以維保再生充電時間為24小時(1.5%)~40小時(1%)或以上,完成後操作使用即以常規的充電方式操作即可。


*注意:單局電池如電槽已膨脹變形,電解液混濁,冒煙失水,請直接電池更換報廢,勿再生。